镜观中国·新华社国内新闻照片一周精选
镜观中国·新华社国内新闻照片一周精选
镜观中国·新华社国内新闻照片一周精选来源(láiyuán):《全媒体探索》2025年4月号
全民普法是长期(chángqī)的基础性工作。伴随移动互联网(hùliánwǎng)的快速发展,媒介形态更迭、传播平台多样化不断推进,法治宣传教育必须顺应这一(zhèyī)潮流,与时俱进、推陈出新。2021年实施(shíshī)的《中央宣传部、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(2021-2025年)》就明确提出要“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(méitǐ)开展精准普法”。
为更好满足受众需求、提高普法(pǔfǎ)效果,大众报业集团山东法制报社以网络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了(le)普法类新媒体(méitǐ)产品受众需求调研,并在此基础上对山东法制报普法类新媒体内容创作、传播形式及服务优化等方面(fāngmiàn)提出了针对性建议。
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受众(shòuzhòng)需求调研数据分析
调研采用网络问卷的形式(xíngshì),通过社交媒体平台、法律相关社区(shèqū)群等(děng)多种渠道(qúdào)广泛发放,共收回有效答卷(dájuàn)550份。受访者中,25—34岁群体占比(bǐ)40.76%,18—24岁群体占比29.14%,35—44岁群体占比19.05%,45岁及(jí)以上群体占比7.05%,18岁以下群体仅占4%。从年龄结构来看,18—34岁年轻人对普法类新媒体产品的兴趣较高,是普法新媒体的主要受众,这也与网络平台用户年龄结构相符,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受众对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在内容、形式、更新频率等方面(fāngmiàn)的需求。
根据550份(fèn)调查问卷,从渠道、内容、形式来看,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已经成为广大群众获取(huòqǔ)法律知识、解答心中疑惑的重要途径。
(一)从渠道看,社交媒体平台(píngtái)成为群众获取法律知识的重要选择
数据显示(xiǎnshì),受访者获取法律知识(zhīshí)的主要渠道为社交媒体平台(píngtái)(79.64%)和法律行业媒体(53.09%),其次是普法网站(48.73%),专业(zhuānyè)法律App(39.27%)、公共(gōnggòng)图书馆/法律服务中心(30.91%)和线下讲座(27.45%)的选择比例则相对较低,朋友/家人(17.82%)的比例最低。这(zhè)表明人们(rénmen)在获取法律知识时更倾向于使用线上渠道,其中社交媒体平台使用频率远高于传统渠道。
这与(yǔ)当前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密不可分。据《第5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》,截至2024年12月,我国网民(wǎngmín)规模(guīmó)为11.08亿人(yìrén),互联网普及率为78.6%,手机网民规模达11.05亿人。在当今数字化(huà)信息飞速发展的时代,社交(shèjiāo)媒体平台凭借其便捷性、广泛性和即时性,为民众提供了(le)获取各类知识包括法律知识的重要窗口。微信公众号、抖音、微博(wēibó)等社交媒体平台汇聚了众多法律专业人士、法律机构以及“自媒体”创作者发布的海量法律内容(nèiróng),涵盖了从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(fǎlǜchángshí)到复杂的法律法规解读等各个层面,吸引了大量受众。大部分受访者更倾向于在碎片化的时间里(lǐ)通过浏览社交媒体平台上的法律资讯,快速获取自己感兴趣或与自身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。
(二)从内容(nèiróng)看,群众既注重内容准确性,也注重实用性和趣味性
调查数据显示,受访者在使用普法类新媒体产品时,最看重(kànzhòng)的因素(yīnsù)依次为内容(nèiróng)准确性(58.36%)、趣味性(57.45%)和实用性(52.91%),这表明受众对内容质量(zhìliàng)和实用价值有较高的期待。
法律常识、案例(ànlì)分析、维权指南和法律咨询是普法类新媒体产品(chǎnpǐn)中最受欢迎的四种内容类型,分别占(zhàn)58.36%、54.55%、50.55%和48%。这反映出受众在获取法律知识时具有明确的需求导向。一方面,他们希望普法内容准确无误,任何(rènhé)错误或误导性信息都可能对其产生不良影响。另一方面,实用性(shíyòngxìng)也是关键考量因素。法律常识能够(nénggòu)帮助受众在日常生活中迅速识别和应对常见法律问题(wèntí),案例分析则通过真实具体(jùtǐ)的案例场景让受众清晰了解法律在实际情境中的运用方式。
同时,以(yǐ)生动有趣的形式呈现法律(fǎlǜ)知识,能够极大地提升受众的学习兴趣和接受程度(jiēshòuchéngdù)。在信息爆炸时代,相较于枯燥的条文讲解,趣味性内容(nèiróng)更容易吸引受众的注意力,促使他们主动去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。
(三)从形式(xíngshì)看,短视频、微短剧、直播、图文资讯是较受欢迎的普法类新媒体产品(chǎnpǐn)形式
根据调查结果,短视频和微短剧(duǎnjù)是最受欢迎的普法(pǔfǎ)类新媒体产品形式,受访者选择比例高达60.73%,其次是在线直播(57.82%)和图文资讯(47.82%)。从(cóng)数据中(zhōng)可以看出,用户更(gèng)倾向于快速、直观的内容呈现形式,这与现代人们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和对信息获取效率的追求有关。
短视频凭借其简洁精炼的特点,能够在短时间内将关键的法律(fǎlǜ)知识点清晰地传递给受众。它(tā)以生动形象的画面、简洁明了的解说快速(kuàisù)抓住受众的注意力,使受众在碎片化的时间里轻松获取法律知识,让复杂的法律问题变得通俗易懂。微短剧则通过(tōngguò)更具故事性和情节化的方式深入展现法律案例和法律理念,引发受众的情感共鸣,使法律知识更加深入人心。在线(zàixiàn)直播为普法(pǔfǎ)带来了更强的互动(hùdòng)性和实时性,受众可以在直播过程中随时提问,与主播(zhǔbō)或法律专家进行实时互动,及时解答(jiědá)心中的疑惑。图文资讯则以其简洁直观、便于阅读和保存的优势,成为受众获取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之一。
做好普法类新媒体产品(chǎnpǐn)的建议
山东法制报作为山东省唯一的法治(fǎzhì)类综合媒体,在(zài)融媒语境下如何做好法治宣传教育,在大众报业集团实施融合转型发展之际如何实现自身新突破,是报社近年来研究的一项重要(zhòngyào)课题。
应进一步明确山东法制报在山东法治宣传教育体系中的战略定位,强化跨部门合作与(yǔ)资源整合(zīyuánzhěnghé),与法律(fǎlǜ)行业机构、法学(fǎxué)院校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,实现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(yōushìhùbǔ)。建立包括内容(nèiróng)创作、审核发布、传播推广、效果评估等环节在内的长效运营机制,进一步打造普及法律知识、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平台,设定清晰、具体的目标,指导新媒体产品的创作与传播。
(一)精准定位受众需求(xūqiú)
法律(fǎlǜ)是(shì)一门非常专业且复杂的社会科学,不同年龄阶段、不同学历背景、不同职业(zhíyè)(zhíyè)的人群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是不一样的,他们对法律的需求也是存在差异的[3]。这就需要进一步细分受众群体,根据不同年龄、职业、地域等特征,深入了解其对法律知识的个性化需求,针对性(zhēnduìxìng)地创作普法内容。
针对企业职工,提供劳动法律法规、商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的(de)(de)内容;针对教育水平不高、对法律不太熟悉的人群,通过传播简单易懂的法治故事和案例,帮助他们(tāmen)学习基础的法律知识(zhīshí),培养正确的法治观念;对于已有法律基础的人群,根据其日常工作和生活需求,普及更专业的法律知识,以提高他们对法律知识的准确理解;针对青少年群体,制作与校园生活、网络安全相关的普法(pǔfǎ)产品。例如,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检察院首部(shǒubù)原创普法微动漫《朵朵普法课堂——砸门的“爆破手”》,以14岁少年小亮的曲折经历(jīnglì)为主线,细腻描绘了他因家庭教育缺位(quēwèi),不慎与不良伙伴为伍,最终误入歧途、深陷法网(fǎwǎng)的悲剧,巧妙地将法律知识与动画艺术(yìshù)相融合,在潜移默化中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(fǎlǜyìshí)。
全媒体时代,受众对普法产品的期待日益多元化(huà),对信息(xìnxī)的接收方式也趋向碎片化、即时化与互动化。为了满足这一需求,需要不断创新与优化(yōuhuà)普法产品的供给,同时改善并升级信息传播的方式。
1.短视频以其短小精悍(duǎnxiǎojīnghàn)、易于传播的特点,成为普法(pǔfǎ)产品的“主力军”。制作一系列涵盖日常法律常识、案例分析、法律解读等内容的短视频,通过生动的画面、简洁的语言,让复杂的法律知识变得通俗易懂,便于受众在快节奏的生活中(zhōng)快速吸收。同时,利用短视频平台的算法推荐机制,将普法内容精准(jīngzhǔn)推送至目标受众,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(yǒuxiàoxìng)。例如,新疆乌苏市警察(jǐngchá)热合(rèhé)木·热合曼(昵称“馕警官”)在社交媒体平台开设账号,通过“馕言文”(夹杂维吾尔语语法的普通话)进行反诈宣传(xuānchuán),搭配“红灯停”的趣味表达等幽默段子、“你的眼睛长到(zhǎngdào)笼子里了吗”等方言与普法结合的形式迅速“出圈”,短视频播放(bōfàng)量破千万,甚至衍生出“国际馕警”“加盟派出所(pàichūsuǒ)”等“二创梗”。
这种接地气的普法短视频之所以能突破传播壁垒,本质在于打破了传统普法的严肃刻板印象,构建了“知识传播+情感连接”的双重叙事(xùshì)体系(tǐxì)。当(dāng)“馕警官”用“巴郎子,钱要攒(zǎn)住呢”这种融合地域文化的表达(biǎodá)拆解诈骗套路时,法律条文不再是冰冷的文字,而是转化为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的身边事。
2.微(wēi)短剧(duǎnjù)以其短平快、强共鸣、易传播的特点,以情感共鸣与沉浸(chénjìn)体验将法律知识融入生活化叙事,打破传统普法的单向说教模式。例如,近年来“海南公安”抖音号推出(tuīchū)《我当上公主了 警方:蹲下!》《你很幸运,没“中奖”》《瘾君子的自白》等多部创意十足的微短剧,以年轻化、幽默(yōumò)且大胆的方式普及反诈、禁毒等安全知识,同时结合网络热梗和现实案例有效提升(tíshēng)宣传效果。
3.直播(zhíbō)作为一种即时互动的传播方式(chuánbōfāngshì)(fāngshì),也(yě)为普法(pǔfǎ)工作提供了新的舞台。采用直播方式在线解答公众(gōngzhòng)法律疑问、进行实时互动,能够增强普法教育的互动性和参与感。例如,厦门公安抽调全局青年民警、辅警组成新媒体团队,在平台以直播带货方式进行普法,方式新颖,运用网络热词更容易(róngyì)引起年轻群体的共鸣,使他们愿意参与到互动中来,从而更好地了解公安工作和法律知识,进而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范围。
4.在图文资讯方面(fāngmiàn),应继续发挥其传统(chuántǒng)优势,结合新媒体的特点进行创新。通过图文并茂、数据可视化等方式,将枯燥的法律条文(fǎlǜtiáowén)转化(zhuǎnhuà)为易于理解的图文资讯,满足受众对于深度阅读和信息可视化的需求。
此外,可以积极运用(yùnyòng)AI技术进行普法(pǔfǎ)宣传,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智能化。如利用VR/AR技术,让用户沉浸式体验庭审流程。开发AI普法助手,24小时在线为受众提供(tígōng)即时的法律咨询和解答服务,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、案例解读(jiědú)等信息,帮助受众快速获取法律知识(zhīshí)。
(三(sān))提升内容专业性和可读性
在创作普法类新媒体产品时,应将内容专业性置于核心(héxīn)地位。在“人人都有麦克风”的时代,普法产品也存在内容质量参差不齐(cēncībùqí)的现象(xiànxiàng)。不严谨甚至带有偏见的法律观点不仅(bùjǐn)可能误导受众,还可能对司法机关的正常办案流程造成干扰。
1.建立内容审核机制,对普法(pǔfǎ)(pǔfǎ)稿件、普法视频脚本进行法律(fǎlǜ)专业审核,杜绝任何错误解读或(huò)误导性的信息流出。例如,在涉及复杂法律条文(fǎlǜtiáowén)解读时(shí),首先必须经过法官或法律专家的把关;其次,要积极加强与政法部门、律所、法学院校的合作,定期邀请权威法律人士开展内部培训,提升内容生产团队的法律素养;再次,在选择普法内容素材时,应优先选取具有广泛(guǎngfàn)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案例,对于热点法律事件要秉持客观、公正的态度进行深度剖析,避免片面解读或情绪化引导;最后,通过建立用户反馈(fǎnkuì)渠道及时收集受众(shòuzhòng)意见和建议,根据反馈不断优化改进,持续提升普法类新媒体产品的专业性。
2.注重趣味性,让法律知识以更加生动有趣的方式触达受众(shòuzhòng)。法律知识本身往往(wǎngwǎng)因其严谨性和专业性而显得枯燥,但新媒体的优势在于形式多样、互动性强,可以充分利用这些特点,将普法内容包装得既准确又(yòu)引人入胜。例如,山东东营公安局推出的系列(xìliè)“魔性反诈”视频,将生活中诸如石头、草球子等常见事物拟人化,使用网络(wǎngluò)热梗“我是×××,我不(bù)同意×××”面对面“喊话”,用通俗易懂、接地气的语言生动演绎反诈知识,让网友在轻松氛围中记住反诈常识(chángshí)。
具体而言,一方面,可以融入创意元素(yuánsù),如通过(tōngguò)动画、微电影、短剧等形式将(jiāng)复杂的(de)法律(fǎlǜ)案例或法规以故事化(huà)的方式(fāngshì)呈现(chéngxiàn),让受众轻松愉快地学习法律知识。另一方面,可增加互动性(hùdòngxìng)环节,如设置法律知识问答、法律案例分析比赛等鼓励受众参与进来,提高其学习兴趣。同时,可以利用短视频、直播等形式,邀请法律专家进行实时解答、案例分析,让法律知识更加贴近群众,满足不同年龄层、不同兴趣偏好的受众需求(xūqiú)。还可以结合时下流行元素和热点话题,将法律知识巧妙地融入其中,如通过法律视角解读热门影视剧剧情、分析网络热点事件中的法律问题等,使普法内容更加贴近生活实际,提升受众的共鸣度和参与度,从而更好地满足受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。
普法类新媒体产品的(de)创制对于提升全民法律素养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。通过(tōngguò)本次对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受众需求的调查研究,我们深入了解了不同受众在内容(nèiróng)、形式、传播途径等方面的需求特点(tèdiǎn),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优化提供了有力依据。
未来,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应(yīng)不断创新发展,以适应时代变化(biànhuà)和受众需求。通过持续改进和优化,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更加精准、高效,使法律知识真正深入人心,为建设社会(shèhuì)主义法治社会贡献更大力量。
(作者(zuòzhě)单位:大众报业集团山东法制报社)
本文刊于《全媒体探索》2025年4月号,原标题为《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受众(shòuzhòng)需求(xūqiú)调查研究》,参考文献略。
来源(láiyuán):《全媒体探索》2025年4月号
全民普法是长期(chángqī)的基础性工作。伴随移动互联网(hùliánwǎng)的快速发展,媒介形态更迭、传播平台多样化不断推进,法治宣传教育必须顺应这一(zhèyī)潮流,与时俱进、推陈出新。2021年实施(shíshī)的《中央宣传部、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(2021-2025年)》就明确提出要“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(méitǐ)开展精准普法”。
为更好满足受众需求、提高普法(pǔfǎ)效果,大众报业集团山东法制报社以网络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了(le)普法类新媒体(méitǐ)产品受众需求调研,并在此基础上对山东法制报普法类新媒体内容创作、传播形式及服务优化等方面(fāngmiàn)提出了针对性建议。
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受众(shòuzhòng)需求调研数据分析
调研采用网络问卷的形式(xíngshì),通过社交媒体平台、法律相关社区(shèqū)群等(děng)多种渠道(qúdào)广泛发放,共收回有效答卷(dájuàn)550份。受访者中,25—34岁群体占比(bǐ)40.76%,18—24岁群体占比29.14%,35—44岁群体占比19.05%,45岁及(jí)以上群体占比7.05%,18岁以下群体仅占4%。从年龄结构来看,18—34岁年轻人对普法类新媒体产品的兴趣较高,是普法新媒体的主要受众,这也与网络平台用户年龄结构相符,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受众对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在内容、形式、更新频率等方面(fāngmiàn)的需求。
根据550份(fèn)调查问卷,从渠道、内容、形式来看,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已经成为广大群众获取(huòqǔ)法律知识、解答心中疑惑的重要途径。
(一)从渠道看,社交媒体平台(píngtái)成为群众获取法律知识的重要选择
数据显示(xiǎnshì),受访者获取法律知识(zhīshí)的主要渠道为社交媒体平台(píngtái)(79.64%)和法律行业媒体(53.09%),其次是普法网站(48.73%),专业(zhuānyè)法律App(39.27%)、公共(gōnggòng)图书馆/法律服务中心(30.91%)和线下讲座(27.45%)的选择比例则相对较低,朋友/家人(17.82%)的比例最低。这(zhè)表明人们(rénmen)在获取法律知识时更倾向于使用线上渠道,其中社交媒体平台使用频率远高于传统渠道。
这与(yǔ)当前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密不可分。据《第5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》,截至2024年12月,我国网民(wǎngmín)规模(guīmó)为11.08亿人(yìrén),互联网普及率为78.6%,手机网民规模达11.05亿人。在当今数字化(huà)信息飞速发展的时代,社交(shèjiāo)媒体平台凭借其便捷性、广泛性和即时性,为民众提供了(le)获取各类知识包括法律知识的重要窗口。微信公众号、抖音、微博(wēibó)等社交媒体平台汇聚了众多法律专业人士、法律机构以及“自媒体”创作者发布的海量法律内容(nèiróng),涵盖了从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(fǎlǜchángshí)到复杂的法律法规解读等各个层面,吸引了大量受众。大部分受访者更倾向于在碎片化的时间里(lǐ)通过浏览社交媒体平台上的法律资讯,快速获取自己感兴趣或与自身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。
(二)从内容(nèiróng)看,群众既注重内容准确性,也注重实用性和趣味性
调查数据显示,受访者在使用普法类新媒体产品时,最看重(kànzhòng)的因素(yīnsù)依次为内容(nèiróng)准确性(58.36%)、趣味性(57.45%)和实用性(52.91%),这表明受众对内容质量(zhìliàng)和实用价值有较高的期待。
法律常识、案例(ànlì)分析、维权指南和法律咨询是普法类新媒体产品(chǎnpǐn)中最受欢迎的四种内容类型,分别占(zhàn)58.36%、54.55%、50.55%和48%。这反映出受众在获取法律知识时具有明确的需求导向。一方面,他们希望普法内容准确无误,任何(rènhé)错误或误导性信息都可能对其产生不良影响。另一方面,实用性(shíyòngxìng)也是关键考量因素。法律常识能够(nénggòu)帮助受众在日常生活中迅速识别和应对常见法律问题(wèntí),案例分析则通过真实具体(jùtǐ)的案例场景让受众清晰了解法律在实际情境中的运用方式。
同时,以(yǐ)生动有趣的形式呈现法律(fǎlǜ)知识,能够极大地提升受众的学习兴趣和接受程度(jiēshòuchéngdù)。在信息爆炸时代,相较于枯燥的条文讲解,趣味性内容(nèiróng)更容易吸引受众的注意力,促使他们主动去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。
(三)从形式(xíngshì)看,短视频、微短剧、直播、图文资讯是较受欢迎的普法类新媒体产品(chǎnpǐn)形式
根据调查结果,短视频和微短剧(duǎnjù)是最受欢迎的普法(pǔfǎ)类新媒体产品形式,受访者选择比例高达60.73%,其次是在线直播(57.82%)和图文资讯(47.82%)。从(cóng)数据中(zhōng)可以看出,用户更(gèng)倾向于快速、直观的内容呈现形式,这与现代人们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和对信息获取效率的追求有关。
短视频凭借其简洁精炼的特点,能够在短时间内将关键的法律(fǎlǜ)知识点清晰地传递给受众。它(tā)以生动形象的画面、简洁明了的解说快速(kuàisù)抓住受众的注意力,使受众在碎片化的时间里轻松获取法律知识,让复杂的法律问题变得通俗易懂。微短剧则通过(tōngguò)更具故事性和情节化的方式深入展现法律案例和法律理念,引发受众的情感共鸣,使法律知识更加深入人心。在线(zàixiàn)直播为普法(pǔfǎ)带来了更强的互动(hùdòng)性和实时性,受众可以在直播过程中随时提问,与主播(zhǔbō)或法律专家进行实时互动,及时解答(jiědá)心中的疑惑。图文资讯则以其简洁直观、便于阅读和保存的优势,成为受众获取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之一。
做好普法类新媒体产品(chǎnpǐn)的建议
山东法制报作为山东省唯一的法治(fǎzhì)类综合媒体,在(zài)融媒语境下如何做好法治宣传教育,在大众报业集团实施融合转型发展之际如何实现自身新突破,是报社近年来研究的一项重要(zhòngyào)课题。
应进一步明确山东法制报在山东法治宣传教育体系中的战略定位,强化跨部门合作与(yǔ)资源整合(zīyuánzhěnghé),与法律(fǎlǜ)行业机构、法学(fǎxué)院校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,实现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(yōushìhùbǔ)。建立包括内容(nèiróng)创作、审核发布、传播推广、效果评估等环节在内的长效运营机制,进一步打造普及法律知识、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平台,设定清晰、具体的目标,指导新媒体产品的创作与传播。
(一)精准定位受众需求(xūqiú)
法律(fǎlǜ)是(shì)一门非常专业且复杂的社会科学,不同年龄阶段、不同学历背景、不同职业(zhíyè)(zhíyè)的人群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是不一样的,他们对法律的需求也是存在差异的[3]。这就需要进一步细分受众群体,根据不同年龄、职业、地域等特征,深入了解其对法律知识的个性化需求,针对性(zhēnduìxìng)地创作普法内容。
针对企业职工,提供劳动法律法规、商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的(de)(de)内容;针对教育水平不高、对法律不太熟悉的人群,通过传播简单易懂的法治故事和案例,帮助他们(tāmen)学习基础的法律知识(zhīshí),培养正确的法治观念;对于已有法律基础的人群,根据其日常工作和生活需求,普及更专业的法律知识,以提高他们对法律知识的准确理解;针对青少年群体,制作与校园生活、网络安全相关的普法(pǔfǎ)产品。例如,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检察院首部(shǒubù)原创普法微动漫《朵朵普法课堂——砸门的“爆破手”》,以14岁少年小亮的曲折经历(jīnglì)为主线,细腻描绘了他因家庭教育缺位(quēwèi),不慎与不良伙伴为伍,最终误入歧途、深陷法网(fǎwǎng)的悲剧,巧妙地将法律知识与动画艺术(yìshù)相融合,在潜移默化中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(fǎlǜyìshí)。
全媒体时代,受众对普法产品的期待日益多元化(huà),对信息(xìnxī)的接收方式也趋向碎片化、即时化与互动化。为了满足这一需求,需要不断创新与优化(yōuhuà)普法产品的供给,同时改善并升级信息传播的方式。
1.短视频以其短小精悍(duǎnxiǎojīnghàn)、易于传播的特点,成为普法(pǔfǎ)产品的“主力军”。制作一系列涵盖日常法律常识、案例分析、法律解读等内容的短视频,通过生动的画面、简洁的语言,让复杂的法律知识变得通俗易懂,便于受众在快节奏的生活中(zhōng)快速吸收。同时,利用短视频平台的算法推荐机制,将普法内容精准(jīngzhǔn)推送至目标受众,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(yǒuxiàoxìng)。例如,新疆乌苏市警察(jǐngchá)热合(rèhé)木·热合曼(昵称“馕警官”)在社交媒体平台开设账号,通过“馕言文”(夹杂维吾尔语语法的普通话)进行反诈宣传(xuānchuán),搭配“红灯停”的趣味表达等幽默段子、“你的眼睛长到(zhǎngdào)笼子里了吗”等方言与普法结合的形式迅速“出圈”,短视频播放(bōfàng)量破千万,甚至衍生出“国际馕警”“加盟派出所(pàichūsuǒ)”等“二创梗”。
这种接地气的普法短视频之所以能突破传播壁垒,本质在于打破了传统普法的严肃刻板印象,构建了“知识传播+情感连接”的双重叙事(xùshì)体系(tǐxì)。当(dāng)“馕警官”用“巴郎子,钱要攒(zǎn)住呢”这种融合地域文化的表达(biǎodá)拆解诈骗套路时,法律条文不再是冰冷的文字,而是转化为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的身边事。
2.微(wēi)短剧(duǎnjù)以其短平快、强共鸣、易传播的特点,以情感共鸣与沉浸(chénjìn)体验将法律知识融入生活化叙事,打破传统普法的单向说教模式。例如,近年来“海南公安”抖音号推出(tuīchū)《我当上公主了 警方:蹲下!》《你很幸运,没“中奖”》《瘾君子的自白》等多部创意十足的微短剧,以年轻化、幽默(yōumò)且大胆的方式普及反诈、禁毒等安全知识,同时结合网络热梗和现实案例有效提升(tíshēng)宣传效果。
3.直播(zhíbō)作为一种即时互动的传播方式(chuánbōfāngshì)(fāngshì),也(yě)为普法(pǔfǎ)工作提供了新的舞台。采用直播方式在线解答公众(gōngzhòng)法律疑问、进行实时互动,能够增强普法教育的互动性和参与感。例如,厦门公安抽调全局青年民警、辅警组成新媒体团队,在平台以直播带货方式进行普法,方式新颖,运用网络热词更容易(róngyì)引起年轻群体的共鸣,使他们愿意参与到互动中来,从而更好地了解公安工作和法律知识,进而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范围。
4.在图文资讯方面(fāngmiàn),应继续发挥其传统(chuántǒng)优势,结合新媒体的特点进行创新。通过图文并茂、数据可视化等方式,将枯燥的法律条文(fǎlǜtiáowén)转化(zhuǎnhuà)为易于理解的图文资讯,满足受众对于深度阅读和信息可视化的需求。
此外,可以积极运用(yùnyòng)AI技术进行普法(pǔfǎ)宣传,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智能化。如利用VR/AR技术,让用户沉浸式体验庭审流程。开发AI普法助手,24小时在线为受众提供(tígōng)即时的法律咨询和解答服务,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、案例解读(jiědú)等信息,帮助受众快速获取法律知识(zhīshí)。
(三(sān))提升内容专业性和可读性
在创作普法类新媒体产品时,应将内容专业性置于核心(héxīn)地位。在“人人都有麦克风”的时代,普法产品也存在内容质量参差不齐(cēncībùqí)的现象(xiànxiàng)。不严谨甚至带有偏见的法律观点不仅(bùjǐn)可能误导受众,还可能对司法机关的正常办案流程造成干扰。
1.建立内容审核机制,对普法(pǔfǎ)(pǔfǎ)稿件、普法视频脚本进行法律(fǎlǜ)专业审核,杜绝任何错误解读或(huò)误导性的信息流出。例如,在涉及复杂法律条文(fǎlǜtiáowén)解读时(shí),首先必须经过法官或法律专家的把关;其次,要积极加强与政法部门、律所、法学院校的合作,定期邀请权威法律人士开展内部培训,提升内容生产团队的法律素养;再次,在选择普法内容素材时,应优先选取具有广泛(guǎngfàn)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案例,对于热点法律事件要秉持客观、公正的态度进行深度剖析,避免片面解读或情绪化引导;最后,通过建立用户反馈(fǎnkuì)渠道及时收集受众(shòuzhòng)意见和建议,根据反馈不断优化改进,持续提升普法类新媒体产品的专业性。
2.注重趣味性,让法律知识以更加生动有趣的方式触达受众(shòuzhòng)。法律知识本身往往(wǎngwǎng)因其严谨性和专业性而显得枯燥,但新媒体的优势在于形式多样、互动性强,可以充分利用这些特点,将普法内容包装得既准确又(yòu)引人入胜。例如,山东东营公安局推出的系列(xìliè)“魔性反诈”视频,将生活中诸如石头、草球子等常见事物拟人化,使用网络(wǎngluò)热梗“我是×××,我不(bù)同意×××”面对面“喊话”,用通俗易懂、接地气的语言生动演绎反诈知识,让网友在轻松氛围中记住反诈常识(chángshí)。
具体而言,一方面,可以融入创意元素(yuánsù),如通过(tōngguò)动画、微电影、短剧等形式将(jiāng)复杂的(de)法律(fǎlǜ)案例或法规以故事化(huà)的方式(fāngshì)呈现(chéngxiàn),让受众轻松愉快地学习法律知识。另一方面,可增加互动性(hùdòngxìng)环节,如设置法律知识问答、法律案例分析比赛等鼓励受众参与进来,提高其学习兴趣。同时,可以利用短视频、直播等形式,邀请法律专家进行实时解答、案例分析,让法律知识更加贴近群众,满足不同年龄层、不同兴趣偏好的受众需求(xūqiú)。还可以结合时下流行元素和热点话题,将法律知识巧妙地融入其中,如通过法律视角解读热门影视剧剧情、分析网络热点事件中的法律问题等,使普法内容更加贴近生活实际,提升受众的共鸣度和参与度,从而更好地满足受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。
普法类新媒体产品的(de)创制对于提升全民法律素养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。通过(tōngguò)本次对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受众需求的调查研究,我们深入了解了不同受众在内容(nèiróng)、形式、传播途径等方面的需求特点(tèdiǎn),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优化提供了有力依据。
未来,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应(yīng)不断创新发展,以适应时代变化(biànhuà)和受众需求。通过持续改进和优化,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更加精准、高效,使法律知识真正深入人心,为建设社会(shèhuì)主义法治社会贡献更大力量。
(作者(zuòzhě)单位:大众报业集团山东法制报社)
本文刊于《全媒体探索》2025年4月号,原标题为《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受众(shòuzhòng)需求(xūqiú)调查研究》,参考文献略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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